一、当前工作进展
截至年5月17日,中国贸促会法律部共发布信息提示期,涉及个国家(地区),累计更新信息条。
二、相关措施基本情况
数据来源:中国贸促会法律部[1]
(一)对货物贸易(除医疗物资外)采取措施的情况
近期,各国家(地区)对货物贸易采取的*策较为稳定。截至5月17日,共有90个国家(地区)对货物贸易采取了相关措施。本期无更新。
数据来源:中国贸促会法律部
(二)对医疗物资贸易采取措施的情况
部分国家(地区)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,制定医疗物资相关标准的规定。截至5月17日,共有个国家(地区)对医疗物资贸易采取了相关措施。本期更新3个国家(地区)。其中,巴西规定与消*剂相关的临时和例外标准和程序;科特迪瓦规定有关一次性无菌橡胶手术手套、防护服和医用口罩的标准;印度尼西亚宣布暂停使用部分阿斯利康新冠肺炎疫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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